【越南法令更新】 29/2021/TT-BLDTBXH _關於根據工作條件制定勞動分類標準_生效日2022/4/15

之前小編常常寫過繁重毒害工種文章。【越南勞動法】所謂繁重毒害工種【越南勞動法】繁重毒害清單【越南勞動法】繁重毒害的實物補貼。最近又看到有關工作條件制定勞動分類標準

#工廠大部分工作都逃不掉

29/2021/TT-BLDTBXH重點摘要:

按勞動條件劃分的勞動分類是根據評估結果,按照下列規定的方法確定勞動條件。

特別艱苦、危險和危險的職業和工作是指勞動條件分類為V、VI的職業和工作。(特別繁重毒害)

重型、危險和危險的職業和工作是指工作條件分類為IV的職業和工作。(繁重毒害)

非艱苦、無危險、不危險的職業和工作是指工作條件分類為Ⅰ、Ⅱ、Ⅲ類的職業或工作。(一般工作)

確定工作條件的方法和程序
按以下流程進行工作條件的評估和確定:
1.確定被評估的專業或工作的名稱,確定工作條件。
2. 根據工作條件標準體系評估工作條件:
a) 第一步:在與本通知發布的附件一(以下簡稱附件一)規定的工作條件指標體系中識別對員工產生生物學影響的因素。
b)第二步:選擇至少個與每個職業或工作對應的特徵因素。這些因素必須保證充分反映附錄一規定的勞動條件指標體系中的三組因素。
c) 第三步:在保證以下原則的基礎上,對第二步選取的每個特徵要素選擇01(一)標准進行評估和評分:
– 評估每個因素的重度、危險度和危險度等級的量表為附錄一規定的6分制(六級)。艱鉅度、危險度和危險度等級越高,得分越高。 .
雇主和相關機構的責任
– 雇主第一次對工人進行審查、評估和分類,當技術、生產組織過程發生變化導致工作條件發生變化或根據《職業法》的規定進行職業安全和健康風險評估時安全和健康,但與之前的評估相比,發現新出現的危險和有害因素,但必須確保確保在 05 年內至少對工作條件進行一次審查、評估和分類。
– 對於雇主已採取措施消除和盡量減少重、危險和危險因素影響的職業清單中工作場所的職業和工作,用人單位應:將其提交給勞動-榮軍和社會事務部,供其對勞動評估和分類結果進行審議和評論。其中,必須附上本通知第九條第二款規定的文件。
——按照與本通知同時頒布的勞動分類方法,組織勞動評價和分類。
生效日2022/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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