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法令更新】52/2021/ND_CP延長企業及個人等各項稅捐繳納

因為疫情考輛越南政府發布了2021年越南各項稅捐延期繳納法令如下:

適用範圍:

增值稅,公司所得稅,個人所得稅和土地租金的支付期限

1.增值稅繳納期限延長如下:

– 2021年3月納稅期的增值稅繳納截止日期為2021年9月20日。

– 2021年4月納稅期的增值稅繳納截止日期為2021年10月20日。

– 2021年5月納稅期的增值稅繳納截止日期為2021年11月20日。

– 2021年6月納稅期的增值稅繳納截止日期為2021年12月20日。

– 2021年7月納稅期的增值稅繳納截止日期為2021年12月20日。

– 2021年8月納稅期的增值稅繳納截止日期為2021年12月20日。

– 2021年第一季度納稅期的增值稅繳納截止日期為2021年9月30日。

– 2021年第二季度納稅期的增值稅繳納截止日期為2021年12月31日

2.企業所得稅

企業所得稅期的2021年第一季度或第二季度的臨時企業所得稅的納稅期限。根據稅務管理法的規定,延長時間為自公司所得稅繳納期限屆滿之日起的03個月

3.個人所得稅

商業家庭和個人應在2021年12月31日之前支付本條中規定的稅額。

4.土地租金:

延長期限為2021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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