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協大小事】RCEP預定2022年1月生效

2021年9月東協、日本、中國及韓國經濟部長共同發布RCEP預定2022年1月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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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CEP計劃2022年1月生效

小編很愛看這些資料也分享給大家,國貿局有相關的懶人包。

RCEP(區域全面經濟夥伴協定)

所謂 RCEP 是指,區域全面經濟夥伴協定(Regional Comprehensive Economic Partnership),簡稱RCEP,於2020年11月15日在RCEP領袖峰會以視訊方式簽署,該協定成員國包括東協10國(印尼、柬埔寨、緬甸、寮國、越南、汶萊、泰國、新加坡、菲律賓、馬來西亞),及中國大陸、日本、韓國、澳大利亞、紐西蘭,共計15個成員國。

RCEP係藉由降低關稅促進貿易自由化的協定,去(2020)年11月東協十國及日、中、韓、澳、紐等合計十五個國家締結RCEP協定,目前正等待十五個締約國完成各自內部的行政、立法程序才會生效實施。

上述共同聲明表示,將努力在2022年1月前讓RCEP協定生效實施,惟依照規定,若東協國家中有六國未能完成國內核准程序、東協以外的五國家中有三國沒有完成國內程序,則RCEP協定將無法進入生效階段。

目前日本及中國已完成國內核准參加RCEP程序,韓國及紐西蘭則正進行審核中,東協十國則僅有新加坡完成程序。爰此,RCEP協定能否按照本次的共識如期生效,尚存有不透明的變數。

另外,上述共同聲明亦強調,針對景氣如何從新冠疫情中復甦的看法,「RCEP協定的生效,可讓經貿活動從疫情中恢復,且傳達區域支持自由貿易及維護多邊貿易體制之強烈信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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