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防疫】胡志明市疫情防疫方案2021/7/9起實施社會隔離15日

這幾天小編的FB又被越南疫情給洗版了,小編參照整理一下相關規定如下,給大家參考參考。

一. 疫情跨省交通指導:

依《08/CD-BGTVT 官方快訊》中關於Covid-19 疫情防控中緊急措施

交通運輸類:

 交通運輸部要求有關單位嚴格執行以下內容:

– 從胡志明市到其他省/市或從其他省/市到胡志明市運送旅客和貨物的車輛上的所有司機、服務員、乘客:

需要有效的 SARS-CoV-2 陰性檢測證明(根據衛生部的規定)。

(緊急情況下人員進出醫院和醫療中心的交通工具除外,但必須進行監測、醫學控制並採取措施預防流行病的除外)。

– 每天在胡志明市和鄰近省份之間往返的情況(包括車輛上的司機和服務人員),例如:

+ 糧食、食品、必需品、生產材料的運輸。

+ 為在機構、工廠、工業園區工作的幹部、經理、專家、工人……的穿梭巴士。

允許這些病例在完全遵守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礎上進行操作。

同時,須經鄰近省市人民委員會批准;每天通過二維碼進行醫療申報。

二. 衛生部於 2021 年 7 月 7 日發佈的第 5389/BYT-MT 號官方信函,要求來自胡志明市的人員前往62個省需自我隔離7天且三次做Covid-19測驗。

三. 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的決定從2021年7月9日0:00起15天後應用 2020 年 3 月 31 日總理第16/CT-TTg號指令關於在全市範圍內實施預防和控制Covid-19 流行病的緊急措施的:

胡志明人民委員會決定執行第16號指令,簡要部分如下:

1.嚴格按照第16/CT-TTg號指令的要求實施社會隔離,確保社會距離,保持人、社區和社區之間的距離。為了將社區傳播的風險降到最低,要求人們呆在家裡並盡可能限制外出,除非絕對必要:

a) 購買食品、食品、藥品和其他必需品和服務;

b) 緊急情況,如:急診、醫學檢查和治療;自然災害、火災、…

c) 在國家機構、單位、武裝部隊、外交使團等機構工作。

離開家時,必須戴口罩,用肥皂或消毒液洗手;在公共場所、辦公室、學校、醫院外,不得聚集超過 2 人,且必須保持至少 2m 的距離。

2.工廠、生產設施;交通及建築工程;提供服務和必需品(例如:食品、食品、藥品、汽油、石油、電力、水、燃料等)的機構;教育機構、銀行、財政部、與銀行活動和支持業務直接相關的服務提供者(例如公證人、律師、登記處、擔保交易登記……)、證券、郵政、電信、運輸支援服務、貨物進出口,體檢、治療、喪葬……可以繼續營業。上述機構負責人負責確保絕對安全,全面落實防疫措施,包括:

a)嚴格佩戴口罩,按照衛生主管部門的規定和建議,安排充足的疫情防控手段和物資;

b) 要求員工進行醫療申報,遵守限制移動、接觸和交流的措施;

c) 暫停非緊急活動,降低工人的集中度;

d) 組織並嚴格管理員工(如有)到工作場所的交通,確保預防疾病傳播風險。

如果不滿足上述要求,必須停止操作。

由地方衛生機構對上述場所的疫情防控工作進行指導、檢查和監督。

由省級人民委員會主席決定並公佈暫停經營的生產經營建設場所種類。

另外,重要的是在這段期間外出工作都要記得帶介紹書,說明你要去的地址,由公司蓋章如果沒有正當理由或證明文件,公安是可以罰三百萬越盾的。【參考文章:Ho Chi Minh City to fine residents for going outside without proper reaso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