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疫情考輛越南政府發布了2021年越南各項稅捐延期繳納法令如下:
適用範圍:
增值稅,公司所得稅,個人所得稅和土地租金的支付期限
1.增值稅繳納期限延長如下:
– 2021年3月納稅期的增值稅繳納截止日期為2021年9月20日。
– 2021年4月納稅期的增值稅繳納截止日期為2021年10月20日。
– 2021年5月納稅期的增值稅繳納截止日期為2021年11月20日。
– 2021年6月納稅期的增值稅繳納截止日期為2021年12月20日。
– 2021年7月納稅期的增值稅繳納截止日期為2021年12月20日。
– 2021年8月納稅期的增值稅繳納截止日期為2021年12月20日。
– 2021年第一季度納稅期的增值稅繳納截止日期為2021年9月30日。
– 2021年第二季度納稅期的增值稅繳納截止日期為2021年12月31日
2.企業所得稅
企業所得稅期的2021年第一季度或第二季度的臨時企業所得稅的納稅期限。根據稅務管理法的規定,延長時間為自公司所得稅繳納期限屆滿之日起的03個月
3.個人所得稅
商業家庭和個人應在2021年12月31日之前支付本條中規定的稅額。
4.土地租金:
延長期限為2021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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