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社保法】外籍勞工納保議題

2018年10月25日越南政府頒發有關外籍勞工強制繳交社會保險規範143/2018/NĐ-CP,該法令生效日為2018/12/1生效,另外在2019年3月18日有勞動部再次發佈1064/LDTBXH-BHXH公文給社保單位及各省市勞動廳再次重申外籍勞工強制納保規定

強制納保對象:

  1. 取得工作許可證或執業執照的在越南工作外國公民
  2. 與越南當地雇主簽訂一年以上定期勞動合同或無期限勞動合同
  3. 男性未達60歲;女性未達55歲(現行法定退休年齡)
  4. 非11/2016/ND-CP第三條第1款公司內部調動人員(此公司內部調動人員為外國企業在越南境內調任包含經理、董事、專業技術人員,但必須是在12月前被外國企業聘任才可以免納保)

備註:

143/2018/NĐ-CP第九條退休規定第十條死亡規定預訂於2022年1月1日才生效,也就是說外國人應於2022年1月1日後才依社保請領退休金或死亡津貼

1 thought on “【越南社保法】外籍勞工納保議題

  1. 非11/2016/ND-CP第三條第1款公司內部調動人員(此公司內部調動人員為外國企業在越南境內調任包含經理、董事、專業技術人員,但必須是在12月前被外國企業聘任才可以免納保)
    可以再詳細解釋下嗎?什麼狀況可以合法不纳保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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