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防疫】疫情過後的越南

這兩天看到新聞再分析疫情過後的越南狀況,果真還是逃離不了失業率的提高,越南的2020年的失業率來到2.73%。

https://tuoitrenews.vn/news/society/20200720/in-vietnam-job-seekers-face-tough-time-following-covid19-pandemic/55690.html

https://vietnamtimes.org.vn/unemployment-rate-in-vietnam-reaches-highest-in-q1-due-to-coronavirus-19819.html

https://e.vnexpress.net/news/news/hcmc-records-highest-number-of-layoffs-in-years-due-to-covid-19-4126192.html

為了因應疫情MOLISA 早在三月底【越南防疫】武漢肺炎更新進度2020/4/8

也有相關COVID-19越南雇主指導:MOLISA關於處理員工就業安排的建議,(9403 /SLĐTBXH-LĐ),目前簡要分析如下

方案描述備註
調崗依2012年勞動法第31條規定暫時性調動崗位調動一年不得超過60天,且薪資不得低於85%,若超過60天需取得勞工同意
停止工作依2012年勞動法第98條3項停止工作薪資不得低於基本薪資勞工不同意時,雇主有合法理由因流行病而單方面終止僱傭關係,但須符合事前通知天數(45or30天)
暫緩勞動動合同依2012年勞動法第32條暫緩實行勞動合同雙方仍有勞動關係(無薪假的概念)
終止勞動合同1.依2012年勞動法第38條c)因發生天災、火警或依法律規定之其他不可抗拒事故,雖經雇主採取各項改善措施,仍迫須縮小生產業務及刪減工作機會者
2.依2012年勞動法第44條雇主因變更經營結構、生產科技或因發生經濟緣由承擔的義務
1雇主必須採取依一切措施且無法營運,仍必須遵守事前通知勞工規定(45or30天)
2.雇主必須提供的勞動力使用計劃,然後徵求有關工會的意見,並至少提前30天將其告知相關勞動當局。實施裁員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