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防疫】外國工作者在越南是否得因Covid-19暫停繳交社保

根據第143/2018/ND-CP號法令,在2018年起越南政府開始要求外國人依社會保險法繳交社保,政府經過幾年的溝通協調宣導,目前小編在越工作的台灣或中國同事都有依法繳交社保,但在這個越南人有條件停止繳納社保的時候,那外國工作者在越南是否得因Covid-19暫停繳交社保?

小編之前在越南一直針對這個外國人投保議題感覺很虧,不管是對雇主或對外國勞工來說都很不划算,因為外國人幾乎都不會使用當地的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及社會保險制度,例如退休金、病假或生育制度,但是卻要每個月繳交給越南政府一筆費用。

那在現在這種非常時期,外國工作者在越南是否得因Covid-19暫停繳交社保?

依據23/2021/QD-TTg關於因 COVID-19 大流行而陷入困境的員工和雇主實施政策第四條規定,只要是依照2014社會保險法第2條所投保的對象都可以依條件適用暫停繳交社保費。

工傷保險費:

工傷事故保險基金的保險費率為0%,暫停保費期限12個月,自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止。

退休費及遺屬基金:

1.在2021/4/30前已繳交全額社保,2021/5/1起已提交申請,並且雇員人數減少15%以上的雇主。

2.留職停薪、無薪休假至少14日以上的員工

3.每月至少休假14日以上員工

符合條件的勞工和用人單位,自用人單位提出申請之日起,有權暫停繳納退休金和遺屬基金6個月。

23/2021/QD-TTg 除上述措施外還有下面這幾大類,但這幾大類的適用主體資格限制都是越南本國人比較有關的,大家有興趣也可以參考一下。

1.支持雇主為員工提供培訓、再培訓和技能提升以留住工作

2.協助員工暫停僱傭合同、無薪休假

3.幫助被解僱的員工

4.支持勞動合同終止但沒有資格領取失業金的工人

5為. COVID-19 治療或隔離的兒童和人員提供支持

6.支持從事藝術表演的公職人員和擔任導遊的員工

7.對家庭企業的支持

8.雇主支付休假工資、生產恢復工資的貸款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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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補充第143/2018/ND-CP號法令,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在越南工作的外國工作者的退休和遺屬福利將生效。(不過應該沒有符合條件的外國工作這可以領取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