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法令更新】116/2020 /QH14公司2020年應繳納稅額減少30%

之前有講到越南個人所得稅因提高免稅額減免賦稅,而今年也頒布法令減免公司應納CIT 30%,本法規適用對象是:

-依《企業所得稅法》規定從事從事具有應稅所得的商品和服務的生產和貿易的組織的企業所得稅納稅人,包括:

-銷售根據越南法律規定成立的企業;

-根據合作法設立的組織;

-根據越南法律規定成立的非營業單位;

-根據越南法律規定成立的具有創收性生產和商業活動的其他組織

且該公司對於2020年總營業額不超過2000億越南盾的情況,應在2020年之前將企業所得稅減免30%。

2020/8/3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