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發現有讀者來看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文章,小編趕快也來繼續更新一下法令。
職業安全衛生文章回顧【越南勞動安全衛生】工傷的定義、【越南勞動法】繁重毒害清單、【越南勞動法】繁重毒害的實物補貼、【越南勞動法】所謂繁重毒害工種、【越南】勞動安全衛生法、越南勞動環境安全衛生官方網站、【越南勞動法】第17/2018 / TT-BLDTBXH號通知,規定勞動,戰爭殘疾人和社會事務部發布的企業勞動法實施情況的自我檢查_預定2019/01/01生效
13/2020 / TT-BLDTBXH指導進行安全和嚴重勞動衛生的勞工事故和技術事故,生效日2021/1/15
雇主有責任根據以下規定評估和公佈企業的職業事故情況:
1.每年每06個月評估一次的工作事故情況,並向員工公佈該信息。該信息必須在每年的前6個月的報告必須7月10日之前發布,而在全年的第二年的1月15日之前必須發布(特殊區域公布日期有差異)
2.雇主應公佈企業的職業事故情況
a)職業事故數,致命職業事故數;
b)遭受職業事故和因職業事故死亡的人數;
c)事故的主要原因;
d)職業事故造成的損害,包括:職業事故造成的總休假天數;醫療費,治療中的工資支付,補償,津貼,其他費用;財產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