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台灣疫情又升溫,越南疫情好像一直都高溫沒有下降的趨勢,不過在越南的朋友們似乎都已經安排或已經打好疫苗了,這兩天看越南政府也一直在發布消息要與病毒共存,以及綠燈區準備有條件的復工。
越南這陣子以來一直在施打疫苗,小編也有聽聞很多地方都要靠關係才打得到疫苗,今天就有新聞。【越南官員因非法 COVID-19 疫苗接種安排而被拘留】在這段期間一直有聽到要給錢才能打疫苗或者有給錢才有辦法先施打疫苗,但疫苗是免費的,施打的順序也是依政府規定。
如果有在這樣的情況下,非法安排接種疫苗,依100/2015/QH13越南刑法規定,涉嫌濫用職權執行公務,除了刑責也有罰款。
越南刑法第356條 濫用職權執行公務
任何人為謀取私利或其他自利目的,濫用職權或職務執行公務,造成10,000,000越南盾以下財產損失200,000,000 越南盾或以其他方式侵犯國家利益、其他組織或個人的合法權益,將面臨最高 03 年的社區刑或 01-05 年的監禁。
在以下任何一種情況下犯下的這種罪行可處以 05 至 10 年的監禁:
a) 犯罪是由有組織的團體實施的;
b) 犯罪行為不止一次;
c) 因違法行為造成的財產損失評估為 200,000,000 越南盾至 1,000,000,000 越南盾以下。
如果違法行為造成的財產損失評估為 ≥ 1,000,000,000 越南盾,違法者將面臨 10 至 15 年監禁的處罰。
違法者還可能被禁止擔任某些職位或從事某些工作 01-05 年,可處以 10,000,000 至 100,000,000 越南盾的罰款。
小編也有聽說最近返台的朋友,在越南海關那邊受到了刁難,可能因為航班頓時減少,每個海關檢查的時間也變很長很長很長,如果你攜帶太多越盾,明明就還沒到法定數額直接被沒收。(依越南法超過1500萬越盾現金是可以沒收的),要返台的朋友也要注意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