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有個新聞【泰國禁網絡宣傳酒廣告 Lisa代言照撒網疑犯禁】,因為小編的業務也跟一堆商品有關常常會查一些廣告法規【越南大小事】化妝品廣告法相關規定 ,分享給大家
#原來越南也是不能廣告菸品
#小編覺得越南吸菸的人感覺也是很多
依16/2012/QH13廣告法第7條規定,針對藥品及15度以上酒精禁止廣告。
第 7 條. 禁止廣告的產品、商品和服務
1. 依法禁止交易的商品和服務。
2. 煙草。
3、酒精度數在15度以上的酒。
4. 24個月以下兒童的母乳代用品,6個月以下兒童的營養補充劑; 奶瓶和人工乳頭。
5、處方藥; 未經處方但由國家主管機構建議限制使用或在醫生監督下使用的藥物。
6.具有壯陽作用的產品和物品。
7. 獵槍、獵槍彈藥、運動武器等煽動暴力的產品和商品。
8. 其他禁止做廣告的產品、商品和服務,在實際出現時由政府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