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勞動】因COVID-19導致員工因確診停工,如何付薪資?

上個月北越工業區開始因為員工大規模確診,所以進行停工。

最近也有開始有新聞討論,勞動部提議應暫停給付員工隔離期間薪資議題【Vietnam ministry proposes suspension pay for workers quarantined during COVID-19 spread】,持續的疫情已經讓企業跟勞方同處於不利的狀態,因為隨便停工都超過14天,如果加上要治療以及人數又多的情況下,對企業也是很大的負擔,故目前政府在研議相關配套措施。

目前依2019年勞動法規定,非因雇主過失停工依法前14天應給付法定最低薪資,14天以上應經勞資雙方相互協商。

小編聽幾個有停工的工廠,目前都還是只要員工因COVID-19無法來上班進行,在停工期間仍然給付法定最低薪資,不論是不是超過14天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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