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勞動】勞工患病可否終止勞動合同?

最近我們有位員工生病了,依照目前的病況短期內來上班是不可能的,當然在公司面就要討論勞工患病可否終止勞動合同?

#健康絕對是最重要的

參照2019年勞動法第36條第1項b點規定

b)依不定期勞動契約工作之勞工患病,遭受意外事故,已連續治療12個月;或依效期自12個月至36個月之勞動契約工作之勞工患病,遭受意外事故,已連續治療6個月;或依效期12個月以下之勞動契約工作之勞工患病,遭受意外事故,治療期間已超過勞動契約效期之一半,而其工作能力尚未恢復;在勞工健康恢復後,雇主可考量繼續與勞工締結勞動契約;

可以依勞動法規定單方終止勞動契約,但依照第36條第2項C點規定,雇主需要三個工作天前通知。

c)對效期12個月以下之定期勞動契約以及本條第1項b點規定者,至少3個工作天前通知勞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