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勞動法】終止勞動合同提早通知期限

之前幾篇講到印度瘋狂的薪資市場,畢竟小編是法務出身,想來跟各位談談法規面的問題,關於印度終止勞動合同的提早通知期限~~

印度勞動合同原則上都是不定期的勞動合同,其實也是可以簽定期的,像小編最近有員工去生產(之前小編有說過印度生小孩是休6.5個月,但公司需要付薪資,每次想到這個就是覺得台灣婦女真是辛苦。)

小編就有找一名定期勞動合約(只簽一年),不過老實說真的很難找。找了好幾個最後都不來報到,原因是其他公司提供不定期的勞動合同。

因為在印度的白領勞動市場裡,會講英文、會用電腦、坐辦公室的,通常都是簽不定期的勞動合同。印度員工不願意簽定期的合同,他們認為太沒有保障了。所以這個定期勞動合同員工也是找好久才找到一個願意來的。

而在印度的勞動法上,其實很多都沒有明確定規定。都靠著勞動市場的一套潛在規則去解釋。例如今天要討論的終止勞動合同的通知期限,在台灣越南中國等地都有明確規範天數,該補償的金額。

而根據印度法規,立即終止僱傭關係沒有具體的通知期限。然而,印度最高法院在《印度工業爭議法》中明確指出,立即終止/裁員不應突然影響員工的生計,雇主應給予充分的通知。因此,企業通常遵循30-45天通知基層的員工、60-90天通知高階職位的員工。

然後對於排燈節獎金是否要按在職比例發放,原則上很多公司會在員工離職的時候按比例發放員工的排燈節獎金(就是通常所謂的13薪),但印度其實也很多公司沒有按比例發放,通常在你離職當天沒有發放排燈節獎金就沒有了(這點跟台灣多數公司制度比較相近)。

小編接觸印度的業務快三年了,也是很常無法適應印度有很多沒有規範的事情,或者是有規範但是跟規範做的不一樣,然後印度人總是信誓旦旦告訴我什麼時候會提供,但總是過期,也完全沒有要再提起的意思。

每次我只能用「IncredibleIndia,在印度什麼事都有可能發生。」來安慰自己。

小編又要繼續在印度開公司買不動產,但小編對自己的專案非常擔憂,畢竟在印度什麼事都有可能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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