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法令更新】152/2020 / ND-CP外國人在越南工作規範,生效日2021/2/15

外國工人在越南工作的規章以及越南為外國組織和個人工作的越南工人的招聘和管理,預計生效日為2021/2/15。

重點為外國人取得工作證之細節,重點摘要如下:

1.外國公民在越南的工作形式如下:

履行勞動合同;企業內部調動;在經濟,商業,金融,銀行,保險,科學技術,文化,體育,教育,職業教育和衛生方面執行各種合同或協議;合同服務提供者等情形

2.外國人無須無辦理工作許可證的情形:(參照勞動法第154條及152/2020/ND-CP)

3.外國人工作證期限為兩年,僅可以延長一次最多延45天==>若工作證到期可依勞動法相關規定重新辦理工作證,而非以工作證延期方式辦理。

4.撤銷工作證情形:

在下列情況下必須吊銷工作許可證:
1.工作許可證已過期。
2.勞動合同終止。
3.勞動合同與工作許可證上顯示的信息不一致。
4.勞工工作與工作許可證上顯示的有關工作職位的信息不一致。
5從外國雇主那裡收到的書面通知停止借調在越南工作的外國僱員。
6.越南方面的企業,實體和合作夥伴或在越南僱用外國僱員的外國組織關閉其業務。
7.海外雇主或僱員未嚴格遵守本法令的規定。
8.外籍僱員在越南工作時,未遵守越南法律,對社會保障,秩序和安全造成不利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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