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大小事】離婚後子女扶養權問題

小編上周講到結婚跟離婚手續今天繼續講離婚,離婚子女扶養議題

【台越友好】夫妻都是越南人在台灣如何辦理離婚手續 【越南大小事】越南結婚跟離婚都要當事人親自現場辦理

#是有多想一直講離婚的話題

#愚婦團就是一直關注這種議題

#產後一年大無敵

#不能解雇不能紀律處份不能離婚

關於父母離婚時子女的扶養權問題:

依據《婚姻家庭法》第81條將滿07周歲的子女和36個月以下的子女如下:

-當孩子滿 7 歲或以上時,法院在決定將孩子交給父母撫養、照顧和教育時必須考慮孩子的意願。同時,本案還必須以孩子各方面的興趣為出發點。

– 法院決定將未滿 36 個月的孩子交給有權直接撫養孩子的母親,除非母親不具備直接撫養孩子的資格或父母另有協議。

另外在《婚姻家庭法》第五十一條第二款規定:

 妻子懷孕、生育或撫養不滿 12 個月的孩子,丈夫無權要求離婚。